而我,却总有一种怪怪的感觉。
当时办公室还有别的老师,我羞得满脸通红,简直无地自容。
有人不无调侃地说,我们那批大学生,有人孩子七八九岁,可以满地跑打酱油了。
小时候,只要看到父亲骑着自行车在对面的小路上回家的身影,我就兴高采烈地一蹦一跳地向父亲跑去,父亲的车还没停稳,我已扭着屁股坐在了自行车的后衣架上,两只小手紧抓着父亲的衣服,伴着父亲呵呵的笑声,我得意洋洋地叫唤着路边的小伙伴或向他们摆着手。
其实我到酒吧第一目的是找老外锻炼英语口语;第二目的看女人跳舞。
每年我教过得学生都会从天南海北赶回来和我相聚,看到他们一个个都学业有成,有所作为,再回想当年那一张张充满渴望和稚气的脸我就感到无比幸福。